电气监管委员会 (ERAC) 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电气安全监管机构的最高机构,共同努力确保电气安全监管体系尽可能现代和协调。
澳大利亚各地电气设备安全系统面临的一些新挑战和问题促使 ERAC 委托独立顾问对澳大利亚的电气设备安全流程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于 2007 年开始。
作为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大量协商的结果,审查中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改进和协调澳大利亚的电气设备安全要求,包括开发电气设备安全系统 (EESS)。
EESS 是一个监管框架,旨在提高消费者在与家用电气设备(范围内电气设备)交互时的安全性。EESS 概述了在中央国家数据库(国家注册)中注册责任经销商和设备的安全要求
EESS 规定了三个级别的设备类型,每个级别的注册和认证要求都不同,具体取决于该设备类型的评估风险。 EESS 有一个用于责任经销商注册和设备注册的注册数据库,并且还有用于某些与家用电气设备相关信息的公共搜索工具。
1、EESS 具有以下与“范围内电气设备”相关的特征
它旨在整个澳大利亚制定全国一致的电气设备安全立法,以提高消费者安全。
将家用、个人和类似电气设备分为三个风险级别(级别 3、级别 2 和级别 1),每个级别的预售要求不同。
要求作为范围内电气设备的本地制造商或进口商的责任经销商进行注册。责任经销商必须是澳大利亚的法人实体,并负责确保在澳大利亚市场上销售的电气设备的安全。
支持可公开访问的数据库,责任经销商必须出售之前在该数据库进行注册。这使得高风险设备可以轻松追踪到其供应商,并旨在作为通往澳大利亚电气设备合法供应的门户。
使用监管合规标志 (RCM) 作为单一商标,以便轻松识别 EESS 合规性。使用 RCM 还降低了工业成本。
EESS 是一个自筹资金、用户付费的系统,其中注册费为改进合规性、监督和上市后执法活动提供资金。
EESS 的发展导致参与辖区签署了政府间协议 (IGA)。IGA 概述了每个参与辖区负责电气设备安全的部长对 EESS 的治理和监督。这些部长组成部长级监督委员会(MOC),负责任命官员常设委员会(SCO)代表,以确保 EESS 的进一步发展和日常运作得到适当的政府监督。
2、目前 IGA 的签署方
昆士兰政府
西澳大利亚州政府
维多利亚州政府
塔斯马尼亚州政府
EESS 于 2013 年 3 月 1 日在昆士兰启动。到2019 年,昆士兰、维多利亚、西澳大利亚和塔斯马尼亚签署了关于 EESS 治理的 IGA,EESS 从 ERAC 的监督转变为由 MOC 和 SCO 管理。